【发布时间:2015-01-27 14:14:0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合成与加工装置呼吸阀、泄放人孔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15040469)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细技术参数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货期:2015年4月30日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允许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投标。 2)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外资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美元; B.近三年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需提供合同原件,其中一份必须为框架合同或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合同); C.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D.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度至2013年度)。 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代理商的授权应由生产商(接受生产商其他人员授权,必须有法人授权)或办事处或销售代表(含销售总代理)签发的授权,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人的代理范围、代理期限和责任。在授权书中,应明确生产商或代理商对所提供的货物承担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追索或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B.代理商必须具有三年以上运营经验,并且三年之内法人没有做过任何变更。 C.代理商必须对所代理物资有足够成功的代理业绩(近三年,有相关产品的合同,不少于三份)。 D.如果代理商签约,代理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能够向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E.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万)、流动资产、银行授信额度、年度销售总额必须达到当前项目的运营能力。 F.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度至2013年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潘雨薇,电话:0951-6971438)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前来现场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购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购标通过后,现场缴纳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注册网址: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系人:严国强 电话:0951-69658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安斌 电话:0951-6971433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anbin_shenhua@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