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5 14:10:0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5020870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绞车、转载机采购-变更公告2015-03-03 招标公告 神华集团2015年2月绞车、转载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2015年2月绞车、转载机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0870。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绞车、转载机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第一包投标产品应具有“MA”标志证书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第二包投标产品交货时应取得“MA”标志证书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1年~2013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连续三年(2011年~2013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应提供至少3台投标产品(及以上规格)合同复印件及成功运行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6日至2015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 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3份合同并用户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份合同并用户证明(加盖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09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在线网站、神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洲际大厦6层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1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明宇联 系 人:叶涛 电 话:010-58134590电 话:010-58131172 传 真:010-58131431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zhangmingyu@shenhua.cc电子邮箱:13707503@shenhua.cc 网 址:网 址:www. shenhuabidding.com.cn 2015年02月12日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所有型号仅供参考,以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