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02 16:51:2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津国华盘山电厂保温材料采购 3.项目编号:CSIE15011107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项目概况: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蓟县、南距天津市区125km、西距北京市90km、东距唐山市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发电机组从前苏联引进的2×500MW超临界机组,于1995年12月31日,投入商业运营。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到位。 7.标的物:保温材料 8.交货期:每次依据采购订单送货,接到采购订单后10天 9.交货地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10.报名条件 10.1神华招标网的正式会员。非正式会员无法报名,正式会员的定义及注册流程见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说明。 10.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提供2012、2013、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每年(2012、2013、2014)投标人具有500MW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供货业绩。 11报名 11.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2报名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11.3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16:30分(北京时间) 11.4提交资料 报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标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与介绍信或授权书上一致)、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若要求)、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业绩证明原件(指合同、用户证明,本公告10.3资格条件中如果没有要求同时提供同一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的话,合同或用户证明即可证明业绩)。注:报名提交的资料满足10.3条要求即可。将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扫描到报名系统即可。 11.5标书款:人民币300元 缴费方式:神华招标网上电子支付 11.6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统一发送到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采用到付方式快递给各投标人。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14.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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