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31 17:47:1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电力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国华电力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1700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IT基础设施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 交货地点: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要求:
质保要求等: 质保期为项目终验合格后的3年,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具体要求均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1日至2015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04月21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菖蒲宫。 5.3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二层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 编:100011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原 宁联 系 人:卢 爽、何 流 电 话:010-57595251电 话:010-58132345、010-58131254 传 真:010-57595251传 真:010-57339287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ushuang@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2015年0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