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5 13:51:4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5022075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变更公告2015-05-13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2075。 2.招标范围本项目6个包。招标范围包括电动机、断路器、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组、提升机变频电控系统等设备(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二、三、四、五、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货物一览表第一、二包中部分品目的货物不能自行生产的可以外购,外购货物不得大于所投包次投标总价的50%,且投标时须提供该货物的资质文件(具体见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款)。 (3)第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书,且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包次的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须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须提供投标产品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证书;其中,第一、五包投标人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国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即“MA”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第六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认证证书(MA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1-2013年或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同规格及以上产品近四年(2011-2014年,下同)的销售业绩清单,且须提供至少3份近四年内所投产品或同规格及以上产品的业绩合同证明(有效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质保到期证明或用户证明(有合同编号、设备名称、时间、用户签字、公章和联系方式);其中,第六包投标人只须提供至少3台套200kW及以上规格永磁同步电动机近四年内的业绩合同证明(有效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质保到期证明或用户证明(有合同编号、设备名称、时间、用户签字、公章和联系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6日至2015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 4.2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且开通了企业网银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提交购标申请,同时请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且未开通企业网银的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4非会员投标人欲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室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按照本公告第4条款“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所述要求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卖: 4.5.1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5.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第五、六包每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其他包次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02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雍景台酒店二层多功能厅,前台电话:010-84478855。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4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李彩萍、叶隼 电 话:010-57339299、581334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王晓东、赵英臣 电 话:010-57339285、58131245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13710032@shenhua.cc、13707614@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2015年05月05日 8.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二、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9.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四十五天,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 货物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货物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每项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所有涉及到唯一具体型号或具体品牌的,均为参考型号或品牌,投标产品及投标产品的主要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型号或品牌的技术参数; (3)投标人不可选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