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1 17:17:0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粉煤灰销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台电1-7号机组粉煤灰销售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5052917 3、招标范围: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就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粉煤灰的销售进行招标。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具体标段划分、要求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65%(提供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净利润>0,提供近两年公司损益表),有支付能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提供近两年公司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提供银行评级证明或良好信誉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5)粉煤灰自用为主的投标人应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年处理粉煤灰8万吨以上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粉煤灰经销商,则应提供粉煤灰综合利用经营范围的终端用户(水泥厂或建材厂等,提供用户证明和合同业绩)和年销售量8万吨以上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三个粉煤灰销售业绩,同时近三年中至少有一年8万吨以上粉煤灰的处理或销售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及销售货物发票(货物名称为粉煤灰)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与本项目同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 (8)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9)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履约不良记录; (10)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方式:1重庆分公司现场支付2使用个人或企业网银(在www.shenhuabidding.com.cn网站上的供应商登录模块)在线支付到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不接受银行电汇及使用个人或企业网银转账。)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流程:首先在神华招标网注册(www.shenhuabidding.com.cn网站上的供应商登录模块),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证照原件后,携带上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审核地址详见神华招标网)。复审完成后成为正式用户(非正式用户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正式用户购买标书流程:携带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各条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付款购买标书。或可登录(www.shenhuabidding.com.cn网站上的供应商登录模块)提交网络远程购买申请,上传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各条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请将审核资料对应公告资格要求列表到一个WORD或PDF中上传,特别声明自列业绩表无效。可上传压缩包。)审核通过后,使用个人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到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支付成功即完成标书购买。标书自行下载。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田头铜鼓海角城。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邮政编码:529228 联 系 人:邹彬 联 系 电 话:0750-5275614 传 真:0750-52776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周超超 电 话:023-63602602(标书售卖咨询) 023-63602670(发票保证金咨询) 023-63602680(注册正式用户咨询) 023-63602891(项目咨询) 传 真:023-63602895 邮 箱:zhouchaochao@shenhua.cc(如有疑问可发邮件) 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台电公司预计全年销售粉煤灰约80万吨(按机组理论利用4500小时,其中1-5号机组约50万吨、6、7号机组约30万吨),实际分配数量以实际产出粉煤灰数量按理论分配的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电子付款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二、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 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 (1)、只含有招标文件费的订单,既允许企业网银支付,也允许个人网银支付。 (2)、含有保证金的订单,只允许企业网银支付。 (3)、个人网银支付支持的付款银行与企业网银支付一致(17家银行)。 三、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公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或“中金支付”,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