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7 09:55:4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CSIE1501408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神华国华盘电公司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采用EPC方式建造,前自烟气换热器(GGH)原烟气出口膨胀节(含膨胀节),后至烟囱入口膨胀节(含膨胀节)范围内的改造工作均在投标方的工程范围内。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机务、电气、热控、土建等各个专业的全部设备设计及供货(甲供设备除外,甲供设备详见清单)、改造施工、调试、试运行及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工作。 改造施工包含:吸收塔内部部件(喷淋层、除雾器)及支撑结构的拆除、吸收塔入口烟道事故喷淋管路的拆除、吸收塔新增设备(喷淋层、湍流层或合金托盘、高效除雾器)及支撑结构的安装、烟道新增事故喷淋装置及管路阀门的安装、吸收塔内部及烟道防腐层修复、除雾器冲洗水管路改造、改造设备的保温施工、临时烟气CEMS小间安装、吸收塔顶部临时烟囱在线监测仪表安装调试、改造工程配合的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施工等。 改造施工不包含:GGH拆除、临时烟囱制作及安装、烟道膨胀节更换工作。 五、工程概况: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公司(简称国华盘电公司)是国家“八五”期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装机容量为俄制超临界2×530MW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额54亿元人民币;两台机组分别于1996年2月和5月投产。 盘山发电厂现有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配置。脱硫系统配置增压风机及烟气换热器(GGH),单台吸收塔配置四台浆液循环泵,最大浆液循环量30400 m3/h,两台氧化风机,吸收塔浆池采用脉冲悬浮,氧化空气管网式布置,设置除雾器系统,石膏排放泵等设备。2013年及2014年已实施1号、2号炉脱硫旁路挡板取消改造。 现有湿法脱硫装置按燃煤硫份0.67%设计,设计效率95%~97.5%,在燃用设计煤种时,吸收塔入口烟气SO2为1500 mg/Nm3,运行四台浆液循环泵,只能达到95%的脱硫效率,吸收塔出口SO2排放值为75 mg/Nm3,考虑GGH漏风率1.07%的影响,脱硫系统出口排放SO2将达到90 mg/Nm3。目前燃用煤种煤硫份低于0.5%,脱硫效率高于95%,脱硫入口SO2≤1000 mg/Nm3时,脱硫出口SO2能够达到18~35 mg/Nm3。 本次计划通过实施吸收塔提效改造,改造后实现燃用设计煤种时二氧化硫排放低于15mg/Nm3,吸收塔入口烟尘低于35 mg/Nm3前提下,脱硫出口排放烟尘低于5 mg/Nm3。 本次改造工期: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35个日历天完成设备材料的制造供货,项目现场施工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总工期应在2015年11月20日前竣工并具备投运条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必须具备国内2台同容量等级燃煤机组配套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的总承包工程运行业绩。 4、投标人近3年(2012-至今)内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3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效率≥97.7%的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近3年(2012-至今)内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脱硫装置除尘效率≥60%的良好运行业绩。 6、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需同类改造工程且已投运总承包项目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到2015年7月14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需为神华招标网正式注册用户 提交资料:资质正式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业绩原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原件、财务报告及附属文件原件、资信证明原件、购买标书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述文件打包压缩上传。 标书款:人民币1000元。神华招标网上电子支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报名后,自行前往,招标方联系电厂人员协助。技术联系人:张江 联系电话:022-82705171 地点:工程现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楼601室(邮编:100007) 联系人:詹传鑫 电 话:010-58132352、15010322624 传 真:010-58132374 招 标 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 邮政编码:301900 联 系 人: 张江赵东建 联系电话:022-82705171、022-82705893 传 真:022-82705017 纪检监督:张国一022-82705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