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4 15:27:5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7月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7月视频会议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4889。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申请。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集成商,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若投标人不是设备的原始生产厂商,投标人应具备目录中中控系统中两项以上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三年(2012-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须有销售所投同类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类似产品3个最近三年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合同复印件和1个运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7)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工章)、(3)单位介绍信(原件)、(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以在网上凭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以携带上述证照直接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5年08月14日 附件一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附表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下表物料描述中的型号为参考型号,投标人所投设备参数应优于等于该参考设备) 调度会议室会议系统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