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9 15:18:4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加速器设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加速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6222。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收发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第一包视频会议系统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申请。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集成商,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视频会议设备的原始生产厂商,投标人应具备视频会议设备的原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并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具该授权。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三年(2012-2014)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2-2014)同类型项目,相似系统规模(100万以上)的音视频会议系统业绩(需提供1个以上(含1个)包含合同总金额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 7)投标方需出具制造商“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TL9000认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三种认证证书之一。 第二包网络加速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申请。 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集成商,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如不是设备的原始生产厂商,投标人应具备网络加速器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须具有所投同类项目的经验,以及投标产品的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最近4年(2012年-2015年)1个投标产品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产品1个运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时请出示(1)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2)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5年11月9日 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一包视频会议
第二包网络加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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