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7 18:00:3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粉煤灰销售 招标编号:CSIE15056856 1.招标条件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粉煤灰销售 (2)招标编号:CSIE15056856 (3)招标范围: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就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粉煤灰的销售进行招标。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物——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 发电副产物——粉煤灰产量(预计两年粉煤灰可产量约60万吨,按照等量的原则分为五个标段,即每标段粉煤灰销售量为总产量的20%(约12万吨)。鉴于机组设备状况及发电生产特性,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作任何关于灰量与灰种间份额比例的承诺,实际供应量以期间实际产出量为准。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65%(提供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净利润>0,提供近两年公司损益表),有支付能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提供近两年公司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提供银行评级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5)粉煤灰自用为主的投标人应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处理粉煤灰10万吨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粉煤灰经销商,则应提供粉煤灰综合利用经营范围的终端用户(水泥厂或建材厂等,提供用户证明和合同业绩)和该终端用户处理粉煤灰10万吨以上能力的证明文件,以及本地区应急存储5万吨以上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五个粉煤灰销售或购买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及销售货物发票(货物名称为粉煤灰)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与本项目同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注册不收取费用):按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审核(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报名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报名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 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运行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网银支付的方式交纳(网银支付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不接受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内的网银支付流程支付。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9:30时,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888号上海江苏饭店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邮编:400020) 联系人:苏 萌 电 话:023-63602651(注册审核)、010-58131370(技术支持及网银支付)、023-63602670(标书费发票)、023- 63602602(其它问题咨询) 传 真:023- 63602895 邮 箱:sum_shenhua@163.com 招标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宗兴 联系电话:0512-53711789 传 真:0512-53711760 公告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