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21 15:50:1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双聚产品及硫磺副产品包装运营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双聚产品及硫磺副产品包装运营承包 2.招标编号:CSIE16030212 3.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提供25公斤装内涂膜编织袋,用于双聚产品的包装;编织袋数量为2400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2)投标方负责提供50公斤装内涂膜编织袋,用于硫磺副产品的包装;编织袋数量为40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3)双聚(八条包装线)产品包装、仓储、装运单元的运营管理(从包装机缓冲料斗到车板交货为止,包含包装料仓底部的插板阀),包括包装线的操作、维护(含备件)、大修(频次按照公司要求、含备件),62台叉车的运营、日常维护(含备件)、检定及大修(含备件),产品的入库、盘点、装车和消防监控单元运行管理等工作。 4)硫回收装置硫磺副产品的包装、仓储、装运运营管理(从成型机液硫入口阀门到车板交货为止,包含入口阀门),包括成型机、包装线的操作、维护(含备件)、大修(频次按照公司要求、含备件),3台防爆叉车的运营、日常维护(含备件)、检定及大修(含备件),产品的入库、盘点和装车等工作。 5)投标方负责提供包装线用油墨、清洗剂、塔线,硫磺成型用防粘剂,装火车使用铅封、镀锌铁丝、垫车彩条布,叉车用液化石油气及配套钢瓶等辅助材料、库区卫生、办公区保洁、清扫工具和杂品等; 6)投标方负责双聚包装及库房、硫磺成型包装厂房、硫磺堆场、液化气钢瓶库房的运营管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范围及要求》。 4.管理权移交 4.1正向移交 4.1.1本项目合同生效时,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确认资产清单、生产主辅材料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在甲方内部维保合同到期后),甲方将资产、材料、备件使用和保管权及相应责任向乙方移交。 4.1.2资产变化时,由甲方更新资产清单,并将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向乙方移交。 4.1.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能随意转移界区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不能随意拆装机械、电气、仪表、电信等设备和改变使用功能;不能擅自占用界区范围内的公用部位。 4.2反向移交 4.2.1在合同完成或解除日,乙方按照资产清单、生产主辅材料、备品备件清单,向甲方移交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权。材料及备件缺失部分按甲方出库价从乙方运营费中核减。 4.2.2如双方对资产的状况有争议,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查、测试或评估。 4.2.3在合同完成或解除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手册、技术月报、运行记录、机械、电气、仪表、电信等方面的资料。 5.工作地点及服务周期: 工作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7年。此日期根据招方生产装置实际开车时间做相应调整(大检修时间包含在服务有效期内)。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履约能力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均为合格,企业经营业绩良好;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三体系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的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独立运营服务(包括在运营)的优良业绩(附合同证明);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行维保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 7.3.1网上购标(推荐):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通过神华工程公司集成业务系统2.0(IBS2.0)进行电子支付所投标项目的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不及时缴纳标书款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售标审核电话:0477-8296926; 6.3.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满足公告第6条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标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场购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一楼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媒体:此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招标文件为主: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招 标 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庚 联系电话:0472-53324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东胜区平安路与天骄北路交叉口(区公安局向北200米处,原宇洋大酒店)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 师继红、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