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1 14:41:4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2016国华孟津电厂次氯酸钠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16国华孟津电厂次氯酸钠年度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10388。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国华电力公司孟津发电有限责公司循环水杀菌处理所用次氯酸钠年度需求(期限两年)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注册不收取费用):按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审核(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报名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报名审核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 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运行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网银支付的方式交纳(网银支付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不接受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内的网银支付流程支付。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华投资大厦608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国华投资大厦606第一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邮 编:100025 联 系 人:李飞 电 话:01085957226 传 真:01085957204 电子邮件:032765@ghep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赵堃 电话: 010-58132327、2348 传真:010-58132347 邮箱:zhaokun2327@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