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4 14:33:1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6年度发电厂厂网信息沟通互动平台项目采购(招标编号:CSIE1604213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招标范围:在各发电厂安全二区安装部署基于厂网信息沟通互动平台(发电厂)的并网运行及实时调度系统、以及《两个细则》电厂端系统。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投标人所在公司拥有产品销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营业范围; C、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D、投标人所提供近5年的业绩中,电厂厂网信息沟通互动平台业绩必须达五家以上,且产品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E、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 F、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强制认证,并依法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G、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4日至2016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神华乌海能源公司61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类似业绩、质量体系证书(以上为原件)、进行购标资格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备案。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四号楼426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系人:陈红卫 郭天刚 电 话:0951-7615586 0951-76156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乌海项目部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13室) 邮 编:016000 联系人:郑义 隋旭东 电 话:0473-5678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