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09 16:59:36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神华准能大准铁路公司2016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60300469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十六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第一包 |
内燃机车低标号装置 |
低烧三号保障装置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9 |
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货 |
|
第二包 |
神华号交流机车车载牵车变流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9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
第三包 |
DK-2制动机综合试验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
第四包 |
神华号机车专用轴箱轴承液压拆装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
第五包 |
滑阀及滑阀座自动研磨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六包 |
供电分区所及配电所环境监测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5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七包 |
烟感报警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2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八包 |
车钩缓冲器压装机 |
适用于各型内燃机车、直流传动电力机车以及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车钩缓冲器的解体检修和组装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
第九包 |
内燃直镐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20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包 |
内燃动力扳手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3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一包 |
无缝线路位移观测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4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二包 |
内燃钢轨钻孔机 |
适用于50kg、60kg、75kg铁路钢轨的钻孔作业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3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三包 |
车载轨道动态监测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4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四包 |
桥梁振幅检测设备购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内 |
|
第十五包 |
机房专用空调 |
格力/JKFD13QS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7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
第十六包 |
机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
LKJ2000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0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5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第7包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第1包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其余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3-2015)年主营收入第7、15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第1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本项目除2、15包其他包次均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中第2、15包接受经销商投标);
l 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相应品牌必须与此公告要求相对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是所代理的设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参与第7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秦皇岛尼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或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l 参与第8包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铁CRCC认证;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l 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4. 业绩要求:
l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2013- 2015年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登记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成为正式用户,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6年10月14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陆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下午16:3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神华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经在线(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邮 编:010300
联 系 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 话:0477-4312401
传 真:0477-4312401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
联系人:张 青0477-4313056
刘文海0477-431372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