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9 10:42:54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的委托对国华电力十四厂液氨集中采购-太仓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电力十四厂液氨年度集中采购-太仓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2、招标编号:CSIEZB160101679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太仓电厂脱硝运行一年所需的液氨。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5.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5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5.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7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5.8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9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1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8.1网上购标:
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相关合同证明文件(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两年(2015年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的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投标人在线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进行邮寄。
8.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相关合同证明文件(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两年(2015年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的扫描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联系人部门: 国华物流中心采购部
联系人: 陈庆伟
联系电话: 010-85957222
E-mail: 061214@ghepc.com
传真: 010-85957222
邮政编码: 100025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政编码: 100007
联系人: 刘海涛
电话: 010-58131386
传真: 010-58132347
邮 箱: shgjlht@126.com(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邮箱地址为:shgjlht@126.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招标货物一览表
以下信息中,凡是标注*的内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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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储存条件及 运距要求 |
计划年需求量[吨] (暂估量)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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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符合GB536-88一等品要求 |
2×106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不得超过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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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6 |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 |
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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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协议期限为一年,如协议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10%以上,则协议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2、供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3、供方应保证供应的液氨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硝所需效果,不发生因液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硝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招标方有权对供方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