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7 14:39:27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的委托对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消泡剂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消泡剂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113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招标范围:国华准电公司2017-2018年度脱硫运行所需的消泡剂
5.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5.1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5.2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需提供合法有效授权代理证书)。
3)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电厂用户销售或应用业绩证明,证明的支持性文件应包括: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实,并作为评标依据。
4)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8)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注册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131370
1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仅接网上购标,包括远程网上购标或利用售标大厅计算机进行现场网上购标,投标人可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客户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
1)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购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需填写发票开票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我公司进行统一邮寄,查询发票快递信息可登陆投标人系统,点击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进行查询。
3)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的限定规则: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4)如遇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010-58131370;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 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第二开标室。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
招标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联系人部门: 物流中心采购部
联系人: 陈庆伟
联系电话: 010-85957222
E-mail: 061214@ghepc.com
传真: 010-85957204
邮政编码: 100025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赵堃
电话:010-58132327
传真:010-58132347
邮箱:zhaokun2327@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请邮箱留言)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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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两年需求量[吨] (暂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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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包 |
准格尔电厂脱硫运行两年度所需的消泡剂 |
消泡剂 |
pH值:6~8 羟值(KOHmg/g)45~58 酸值(KOHmg/g)≤0.5 色泽(PO-TO)≤70 外观:透明至淡黄色粘稠液体 塑料桶包装,20Kg/桶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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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供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2、接买方通知后7-1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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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预估的订购数量,实际执行数量以实际下发的消泡剂订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