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4 14:22:47 阅读次数: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第一批一循水稳剂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第一批一循水稳剂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201542。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第一循环水水质稳定剂(包括但不局限于阻垢剂、缓蚀剂、铜缓蚀剂、杀菌剥离剂、氧化性杀菌剂、消泡剂等,合同供货期为12个月,合同供货数量为12个月的使用量)。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详细方案,包括详细药剂清单及单位水量处理配比,并提供吨水处理成本及费用总额。费用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但若实际处理成本如果高于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单位水量处理成本,则超出部分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时间:供货期内分批交货,每批货物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按照买方通知的供货数量运到买方现场。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1号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如合同文本中未体现以下要求,须在业主出具的使用证明文件中进行说明):A时间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B使用装置要求:国内煤化工行业或石油化工行业循环水装置的使用业绩;C数量要求:3个及以上;D提供材料要求:提供供货合同文本复印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动态模拟试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 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10-57336313;
(2) 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 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标途径:
4.3.1网上购标:
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登陆投标单位账号,进入“项目管理”中的“购标申请”,找到该项目并上传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申请由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审核周期通常为1个工作日内。请投标单位自行在“已审核”里查看审核结果。
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神华招标网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网银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或随后由专人联系投标人领取或邮寄。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4.3.2现场购标:
投标人需持:(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2)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3)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3.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登录网址为: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注册及网银电子支付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58131370,58134668
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左侧“注册用户须知”栏 “供应商注册等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xsbd/13302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xsbd/133026.htm 6.htm
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现场取样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取水样做动态模拟试验,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水样动态模拟试验合格的报告;投标人应于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后1周之内,自带容器前往标的物的实际使用单位采集水样。投标人购买标书后3天内应联系指定联系人确认取样时间以及取样数量。
取样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1号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取样联系人:生产运行部 刘飞
联系方式:1814912608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时 9:30 分[2],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6第3会议室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 未按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3]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499
联系人:崔淼
联系电话:010-581345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10-58131248
网 址: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shgnjc@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