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2 17:17:48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一分公司CO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项目编号:CSIEZB170401912)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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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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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O耐硫变换催化剂 |
催化剂\CoS%(m/m)≥3.5 MoS2%(m/m)≥8.0\变换装置 |
吨 |
224 |
交货日期:一次性全部到货,到货时间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烯烃一分公司;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1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催化剂生产制造商。
(2)提供2014年至2016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审计报告,且提供的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报价金额的3倍(含3倍)。
(3)提供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3项(含3项)单笔合同供货量不低于130m³(含)或110吨(含)的硫化态CO变换催化剂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使用证明,其中应至少含1项全部使用预硫化变换催化剂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1项高水气比(水气比大于1.5)高一氧化碳(原料气CO大于60%)催化剂应用业绩(上述第(3)条所提供的业绩中若包含也有效),并出示提供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标明使用厂家的水气比和CO具体数值、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签字、盖章等(格式参见附表一)。
以上第(3)、(4)条要求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标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签字页(缺少一项此业绩将不予认定)。
(5)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生产预硫化变换催化剂的能力,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催化剂硫化装置批准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提供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每套/标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30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姜波
电话:0951-69703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刘伟东
联系电话:0951-6971434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lwdjl4871 @163.com
网址: www.shenhua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