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9 09:39:22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子湖二期四标段壁挂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CSIEZB170403967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银子湖二期总建筑面积67.76万平米,其中住宅面积47.2万平米,配套面积20.56万平米;共计76栋楼,其中小高层60栋,多层16栋;住宅6068套;共有17个楼型,9个户型 ;
(2)建设地点:距银川市中心8公里,纬一路以北、中央大道以东、双庆路以北。
(3)规模:银子湖二期四标段18KW(输出功率)共计857台壁挂炉供货及安装。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内包含的所有采购内容。
付款方式:全部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45%货款,其余50%办理完挂账结算手续后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房价以同期市场销售价为准),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两年到期后支付(质保期从壁挂炉设备安装合格并交付物业公司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银子湖二期四标段。
交货日期:总工期60天(供货工期30天,安装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壁挂炉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
(2)资质:生产厂商,具备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的生产、安装、维修资质;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此材料经营范围内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前款所指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持有《授权经销书》,并以该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具备相关的销售、安装、维修资质。
(3)业绩要求:生产厂商: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有类似的供货业绩(1000台以上)不少于3个。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有类似的供货业绩(500台以上)不少于2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其他: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经销商须在宁夏地区设有固定的安装、改造及维修机构,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9日至2017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8会议室。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由法人授权委托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派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注册网址: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西路3号
联系人:白银
电话:0951-88648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
电话:0951-6971429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