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7 09:11:27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乌东煤矿南采区副立井土建工程建筑施工用材料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664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共分1包,具体材料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小红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后。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出具正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付款,留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未发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支付形式:银行电汇或承兑。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同类产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8月17日 9:30时至2017年8月23日18: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4.2网上支付说明:
1)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购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需填写发票开票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我公司进行统一邮寄,查询发票快递信息可登陆投标人系统,点击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进行查询。
2)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的限定规则: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如遇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010-58131370;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明:只接受网上售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10:00时,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中路1011号神华大厦A座十楼1010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大雁镇
联系人:李正国
电话:18160540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驻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中路1011号神华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卢朝晖、董云冠
E-mail: 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9913、6803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