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15:28:57 阅读次数: 】
2.1本次招标范围为投标人应提供:
2.1.1.有四股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1) 现在有四股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一股为CBD部分产生的高浓度含镉废水,水量不小于0.4吨/小时,CBD工艺工业水成分和浓度镉(硫化镉,氢氧化镉,硫酸镉)0.0746克/升;氮(氨水)5.8673克/升;硫(硫化镉,硫脲)1.0281克/升。一股为钻孔(Drilling)部分所产生的低浓度含镉废水,水量不小于0.128吨/小时。含镉废水要求零排放处理,回用水到CBD的纯水系统的原水箱,回用水质达到当地自来水的水质(GB5749-2006),含镉废渣体积应该越小越好。第三股废水为前板、背板玻璃清洗、P1一般清洗废水,水量不小于2吨/小时,含有少量颗粒,一般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到单独的纯水系统的原水箱(与CBD的纯水系统不同,回用的水质达到当地自来水的水质GB5749-2006); 从废水站到纯水站(原水箱)两路水管都采用DN50PVC塑料管,长度约100米,各需要输送泵两台(一用一备),每台泵电功率3KW。第四股废水为废气洗涤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铵(需要有储存能力为10天量的罐体及安全设施),废水量4吨/天,COD浓度60mg/L,NH4-N浓度57.183mg/L,经过处理后排放到北七家污水处理厂系统。以上有两股废水的浓度见附件,含镉废水要求零排放处理; (除氨要没有味道,镉泥的浓缩倍数大于35) 含镉化合物浓缩物每天约0.37立方米(委外处理)。
2)水质表:
CBD 工艺废水水质表2个有附件


Drilling 工艺废水水质表2个有附件


排放标准:按北七家污水厂的要求排放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废水站内管道安装包含废水处理站墙内预留的生产废水排放管道、碱性洗涤塔排放管道、冷却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以及该承包合同内的所有废水和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安全设施和标志(冲淋洗眼器)等。
2.1.2.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用于监测厂区废水污染源运行,排放指标,环保在线检测仪器包含在线pH仪、在线镉检测仪、在线COD检测仪、在线氨氮检测仪、在线检测回用水的水质仪器以及数据采集设备,在线监测系统。本检测系统的验收需依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进行验收。
2.1.3.上述废水站(一般废水处理系统、高氨氮含镉废水处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设置各自独立、完整的就地监控系统;并提供以太网通讯模块与厂务 FMCS 系统通讯连接(实现监视和远程控制功能,需要同本次中标的设计单位沟通)。
本次招标范围为从工艺设备端和废气洗涤塔排出的工业废水经过实验室排放的主管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站)开始,分别设置废水收集缓冲罐,除氨系统; 除镉反应装置和含镉污泥浓缩装置,分离的出水回到纯水系统(CDB系统的纯水装置和一般清洗废水纯水装置)原水装置循环使用; 附属材料(管道、平台、支架、仪表、压力表、流量表、pH仪器、各种传感器、水泵、罐体、所有电线电缆、固定及支撑材料)等。该系统应是完整和齐全的,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进出物料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废水系统3个月运行期的消耗品(化学药剂、试剂)及相对应便携试测量仪器,所有的压力容器、管道应有当地安全检测/检查部门提供的合格证。废水系统3个月运行期的消耗品(化学药剂、试剂)及相对应便携试测量仪器,所有的压力容器、管道应有当地安全检测/检查部门提供的合格证。
在废水站内应有运送含镉污泥容器(IBC)的道路; 硫酸铵(排风)储存能力为10天量的罐体及安全设施和空间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含整套系统的技术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选型、加工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工作。
2.2交 货 期:
(1)中标通知书生效日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
(2)到货日期:合同生效后90天所有设备运抵项目所在地(具体入场时间还要依据北京市对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文件);
(3)竣工日期: 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转。
(4)本项目试运行期限为90天,系统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化学品及耗材由投标人负责
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北京低炭清洁能源研究所院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人: |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 |
| 联系人: | 金岩辉 |
| 电话: | 010-5733982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100007 |
| 联系人: | 马晋铭 |
| 电 话: | 010-5733928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1620284@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