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7 15:20:58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二分公司大屏幕系统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IEZB180401746)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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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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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烯烃二分公司 |
20001131 |
大屏幕控制系统(国产)-通用 |
套 |
1 |
(详细配置见公告附件)
交货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60天内。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总货款的60%,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付30%,留10%质保金。
质保期: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年。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出具LED大屏幕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2)须出具投标大屏幕产品有效的3C 证书、CE-EMC 证书(CE-EMC需达到Class B民用级标准)及 LED显示屏制造厂商“LED显示屏集中管理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4)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LED大屏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在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08:30时,至2018年4月2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刘佳丽,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每套/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6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姜波
电话:0951-69703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李越堃
联系电话:0951-6971426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lee.ko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