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2 15:39:26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各单位标气年度框架采购(项目编号:CSIEZB180402103)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详细采购范围见公告附件)
标气采购范围-附件.zip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时间:按采购订单要求供货;
交货地点:神华宁煤集团各使用单位;
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本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其余后续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本批次100%货款;
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协议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贸易商,贸易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化工领域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含)(提供业绩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
(5)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7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每套/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6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邓旭
电话:0951-69707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李越堃
电话: 0951-6971426
电子邮件:lee.ko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