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08:45:04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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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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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976564 |
矿用隔爆型变流移动变电站 |
KBZSGZY\2000\10/2/1.905\国产 |
套 |
6 |
枣泉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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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19年10月15日,预计结束交货日期2019年11月10日。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枣泉煤矿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一年。
2.5支付形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2)提供招标范围中所投标产品型号有效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须有1份/台套容量为2000kVA的矿用隔爆型变流移动变电站合同;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1份/台套与合同对应的成功运行用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应满足以下条件: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满足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的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晓鹏 |
| 电话: | 0951-69704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
| 邮 编: | 750004 |
| 联系人: | 李越堃、安斌 |
| 电 话: | 0951-697143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anbin_shenhua@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