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0 17:09:06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2×660MW,年发电约40亿kwh。
2.2招标范围:
销售数量:本次销售脱硫石膏数量为50万吨(25万吨/年),此数量为预计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量做任何承诺,具体数量以合同执行结束最终结算数据为准。此产品含有固有水分8%,根据取样化验结果进行计量。
销售期:2年(2019年至2021年)。
交货地点: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石膏库,招标人负责货物的装车作业。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且能完全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脱硫石膏使用或销售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单独拥有堆放容积不得少于三万吨的场地(自有或租赁),须提供其场地合法的证明材料(能证明该场地所有权益的相关资料,提供环保部门评测的相关资料),为规避环保风险,堆放场地距离招标人所在地距离不得少于五公里;
(2)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三(五)证合一的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使用或者销售石膏的证明资料(至少提供近五年内任意一年度销售或者购买石膏结算发票复印件),销售或者使用数量不得低于10万吨;
(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所列示的网站相应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提交的购买标书申请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请投标人关注审核情况并及时支付,否则导致无法付款不能参加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邮 编:400011
联 系 人:张晓达、周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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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春福 |
| 电话: | 0739-53420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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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晓达 |
| 电 话: | 023-6360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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