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8 17:18:21 阅读次数: 】
招标人采购的QBZ.BKD,KBZ.QJZ型防爆开关配件为两年采购参考量,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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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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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BZ.BKD,KBZ.QJZ型防爆开关配件 |
QBZ.BKD,KBZ.QJZ |
批 |
1 |
采购明细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说明:1、产品的主机均由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招标方原有产品相同的结构和形状,必须保证与在用设备完全配套、正常使用,且材质和性能指标不低于在用配件;
2、投标人报价时,以招标方提供的基准单价为准,报出一个折扣比例(即所有单价折扣须为同一比例),折扣比例不得高于1.000。评标时以折扣比例进行评标。以招标方提供的基准单价与折扣比例之积作为合同的结算单价。报价应含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如有)、技术服务费、运输费、保险、装卸、税费等其它所有费用;
3、本项目协议期为两年,以现场实际使用数量按合同的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交货期:按买方采购订单或双方签订工矿产品买卖合同执行。
交货地点:内蒙古平庄能源物资供应分公司一库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
2)必须提供标的物合法有效的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扫描件(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产品目录);
3)须至少提供2份(标的物的累计金额50万元)近三年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卖方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批供货。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卖方出具符合合同确定的全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税率随国家财税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实行价税分开)在买方挂账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分期付款。6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不低于80%,质保期或协议期满后6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
| 联系人: | 李章、刘海峰 |
| 电话: | 0476-33284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朱自洲 |
| 电 话: | 0470811176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0518967@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