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16:42:01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平庄煤业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玉龙大街西段新办公楼内,为了更好的进行生产指挥及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互连互通,在平庄煤业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一套大屏幕显示设备,用于显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应用系统等。
通过大屏幕显示设备,可实现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各个系统的信息,各系统信息在大屏幕上可根据需要以任意大小、任意位置和任意组合进行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以便于生产指挥中心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生产调度指挥决策(尤其在紧急情况处置时)的效率,增强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提供一个网络集中监控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分析决策平台和生产调度指挥平台。
大屏幕显示设备作为生产调度指挥运行监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其全局性、系统性、直观性特点,信息内容必须完整、清晰。通过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应用系统采用网络通讯采集数据,针对这些系统进行重要内容的全局监视,显示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参数、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画面等,画面结构应与相应的终端显示一致。
2.2招标范围: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拼接显示单元组成的拼接显示大屏幕(显示单元部分、图像处理部分等)、液晶显示器(液晶拼接显示单元)、条形LED显示屏(以下简称简称LED条屏或条屏)、操作台及操作椅、生产调度指挥用计算机、网络摄像机等,确保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具体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功能描述: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图 纸: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其 他:
(1)大屏幕显示设备须采用DLP(Digital Light Process)技术的背投式投影单元,单元尺寸为70英寸。
(2)安装空间见图纸。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赤峰市玉龙大街西段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办公楼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投DLP拼接显示单元和液晶显示器(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的产品均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按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
3)所投DLP拼接显示单元和液晶显示器(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的产品均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生产厂商除外)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须提供所投DLP拼接显示单元产品的生产厂商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完成不低于本项目同等产品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并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至少2套(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李章、王军 |
| 电话: | 0476-33284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朱自洲 |
| 电 话: | 0470811176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0518967@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