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0 15:15:16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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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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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043732 |
混凝土实心砖\300×300×200mm |
块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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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043731 |
混凝土实心砖\300×200×200mm |
块 |
6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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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预计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天内(具体供货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支付形式: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2.5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
2.7框架协议期价格调整原则: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货物或部分货物(不含税),其主要原材料混凝土(C25)价格波动,波动范围在±10%(含本数)以下的,协议项下产品单价将执行至协议期满;波动范围在±10%以上的,对协议项下产品价格作出调整;价格调整比例=原材料混凝土(C25)价格波动比例×0.3,每次调价后原材料价格作为下次调整的基数,以此类推。调价参照依据:长期发布混凝土市场价格信息的资讯网站(造价通 http//www.zjtcn.com)。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
2)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贸易商;
3)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签订的至少1份已交货的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合同。
4) 满足付款方式要求: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应满足以下条件: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萍 |
| 电话: | 0951-69719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
| 邮 编: | 750004 |
| 联系人: | 李越堃、安斌 |
| 电 话: | 0951-697143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anbin_shenhua@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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