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30 08:51:12 阅读次数: 】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次,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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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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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准能WK电铲制动器备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黑岱沟供应站仓库 |
项 |
15 |
合同签订后3 个月内到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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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WK电铲推压系统备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黑岱沟供应站仓库 |
项 |
1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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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炸药厂化工原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黑岱沟供应站 |
项 |
7 |
按照招标人需求分批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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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哈尔乌素露天矿矿用拖拽电缆 |
详见公告附件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现场 |
项 |
3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3.1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参与本项目第4包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6-2018)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企业最近三年(2016-2018)年主营收入每包每年必须大于10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对于2016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本项目第4包的投标人需提供8kV矿用拖拽电缆国产化试制成功鉴定报告;
3.1.4本项目第4包只接受电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授权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3.2.1参与本项目第1、2包的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至今3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份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格使用证明及相应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限)。
3.2.2参与本项目的第3包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2份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限)。
3.2.3.参与本项目第4包的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至今3份8kV矿用拖拽电缆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相应结算发票及使用单位合格使用证明(发票金额不限)。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张晓智 |
| 电话: | 0477-43121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李远 |
| 电 话: | 0477432972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78@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