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7 15:33:07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进行液氨改尿素改造,现液氨系统已全部退出,采用尿素水解系统对脱硝SCR提供产品气,现拟对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的尿素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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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暂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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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6500吨 |
送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邮件或传真通知为准,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送到。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2.3其他:无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相应尿素的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同一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供应商最多只接受一个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系生产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排污许可证;投标人系贸易商,必须提供尿素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排污许可证,以及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意向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送货车辆须为和现场气力输送设备相匹配的散装尿素专用罐车,罐车容量≥25吨/车;
【5】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个尿素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合同签字/盖章页(可同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化验单作为补充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册、审核:李潇023-63602680、唐祖兰023-63602602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 招标人: |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甘静芳 |
| 电话: | 0591-221696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徐静 |
| 电 话: | 023-636027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62@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