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8 17:27:00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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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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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钛基硫回收催化剂 |
11970317 |
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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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厂区金山危化品库。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8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出具包含宁夏的区域授权书,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竞标;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含)硫回收催化剂(铝基、钛基、抗漏氧、加氢均可)供货业绩,每份合同数量不少于50吨,以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为准,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A、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货物名称、项目内容(规格型号)、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和盖章页))
B、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或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
【3】满足付款方式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郝善壮 |
| 电话: | 182952030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750001 |
| 联系人: | 李越堃 |
| 电 话: | 0951-69704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lee.kon@foxmail.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