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3 14:57:02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福建公司泉州热电2020-2021年化学药品食品级离子膜碱长协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福建公司泉州热电2020-2021年所需化学药品食品级离子膜碱的供应、运输、装卸等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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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暂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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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离子膜碱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600吨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2天内,药品到达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接货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①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
【3】投标方若为生产商,须出具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品种明细含:氢氧化钠(液体);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须出具所代理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品种明细含:氢氧化钠(液体);
【4】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年的食品级离子膜碱供货合同业绩,且年供货量在1000吨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以证明满足供货量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 招标人: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马艳秋 |
| 电话: | 0595-870261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徐静 |
| 电 话: | 023-636027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62@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