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0 16:12:01 阅读次数: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设备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及机组加药用液氨。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年度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
2020年度液氨长约采购 |
液氨 |
液氨品质主要指标 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详见技术规范书 |
2526.74吨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1号)液氨储罐内。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供货周期1年,送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在招标人通知供货日起算,保证3天内到货。 |
注:招标数量2526.74吨为一年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合同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液氨或氨);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液氨品质规格情况说明,并出具投标产品原生产商出厂并加盖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原件(化验指标必须包含氨含量、残留物含量),拟投标产品的此检测报告将作为考察投标人投标技术指标的依据;
【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提供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或【委托运输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
【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2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所租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应与投标人或投标人租赁合同出租方名称一致);
【6】投标人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具有液氨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内容相关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7】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 招标人: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冉永强 |
| 电话: | 0595-8311807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徐静 |
| 电 话: | 023-636027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62@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