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1 15:48:01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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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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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977033 |
液体二氧化碳\≥99.9% |
台 |
30000 |
物料长描述:液体二氧化碳\≥99.9% |
2.2交货日期:具体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指定时间。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各使用单位。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5支付形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
2.7合同有效期:一年。
2.8价格调整:协议期内不做调整。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本次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液体二氧化碳销售业绩合同,【投标文件内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扫描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张丽娟 |
| 电话: | 0951-69713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26房间) |
| 邮 编: | 750004 |
| 联系人: | 姚桂宁 |
| 电 话: | 0951-697142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myy720@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