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4 17:06:0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福建公司泉州电厂2020年液体无水氨长协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四台机组脱硝生产需用的液体无水氨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招标方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单价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2.3 其他:投标方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暂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液体无水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800吨 |
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提前24小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氨站,液体无水氨的运输由投标方负责,运抵目的地后的卸运由招标方协助完成。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①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液氨;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年的液氨供货合同业绩,且年供货量在800吨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以证明满足供货量要求);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 招标人: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马艳秋 |
| 电话: | 0595-870261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徐静 |
| 电 话: | 023-636027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62@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