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2 16:12:05 阅读次数: 】
2.1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为超前支架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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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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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前支架 |
ZQL2×4800 |
套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交货 |
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每套(左右2架为1组,共4组8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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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前支架 |
ZQL2×4800 |
套 |
1 |
乌海市老石旦煤矿 |
每套(左右2架为1组,共4组8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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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前支架 |
ZQL2×4800 |
套 |
2 |
乌海市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每套(左右2架为1组,共4组8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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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前支架 |
ZQL2×4800 |
套 |
1 |
乌海市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每套(左右2架为1组,共4组8架) |
注:物资描述中所述型号为参考型号,投标人可以选择优于参考型号的产品;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ZQL系列电液控制超前支架(单组工作阻力不小于2×4800KN,支护高度不限)的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3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规格以上) 的合同业绩5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田庆 |
| 电话: | 139483478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
| 邮 编: | 100007 |
| 联系人: | 陈劼 |
| 电 话: | 010-5813466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09@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