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2 16:21:03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大雁集团公司车用汽油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汽油,全年用量预计300吨,因公司油库改造须供应商在本地区有一定的油料储存能力,在物资装备中心指定交货地配备专业储罐或加油车,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根据招标方时间要求提供24小时全天候现场加油服务,并可以在呼伦贝尔地区持卡联网加油。供应商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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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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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346933 |
车用汽油 |
车用汽油\92#\GB17930 |
吨 |
220 |
GB 1793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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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46934 |
车用汽油 |
车用汽油\95#\GB17930 |
吨 |
80 |
GB 17930-2016 |
注:(1)采购清单“短文本”所描述的品牌、生产厂家均为准确说明对应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视为“或相当于”、“或高于”。
(2)汽油须符合车用汽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国家标准如有变化,油品质量、价格可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品质升级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协议期:一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20日后开始(随需用方电话通知到货数量及到货时间)
交货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装备中心油库、扎尼河露天矿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在本地区有一定的油料储存和现场加油能力,满足生产矿24小时全天候现场加油服务需要,提供满足24小时全天候现场加油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至投标截止日)车用汽油销售量不低于2000吨(合同扫描件为准,原件备查);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据实结算,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乾 |
| 电话: | 0470-86422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朱自洲 |
| 电 话: | 0470811176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0518967@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