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8 17:15:3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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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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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DCS分散控制系统-通用 |
1套 |
2020.09.3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规格型号详见技术文件。
(3)本项目投标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的赶工费、材料涨价等因素等全部相关费用。
(4)投标技术文件应保证完全符合本请购文件所列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和原则。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是所投产品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DCS系统应用单个合同3000点以上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点数可通过合同内容或技术协议配置清单核算点数证明。
(2)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先进控制项目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实施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可以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3)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先进报警管理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实施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可以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马小华 15003788 |
| 电话: | 0951-697133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丁振东 |
| 电 话: | 010-57337541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2048740@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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