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6 11:21:01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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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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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19021 |
一氯二乙基铝\DC 浓度12.5%-13.5%\聚乙烯装置 |
TO |
30 |
物料长描述:一氯二乙基铝\DC 浓度12.5%-13.5%\聚乙烯装置 |
烯烃二分公司 |
2.2交货日期:预计2020年11月10日开始供货,2021年11月9日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聚合车间。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一氯二乙基铝的销售业绩(被授权代理商也可提供生产商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货物到货证明、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萍 |
| 电话: | 0951-69719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26房间) |
| 邮 编: | 750004 |
| 联系人: | 姚桂宁 |
| 电 话: | 0951-697142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myy720@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