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4 16:27:0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面的彭泽县城约21.5km,西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2省级公路由其东南面通过,距铜九线上的湖口车站12.50km。本期建设2 × 1052MW燃煤发电机组(占江西省火电装机容量10.6%),配套建设2个5000吨进口泊位和1个5000吨煤炭出口泊位。煤炭储备(中转)150万吨/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电力九江电厂2020至2022年(自合同签订后2年)气体年度采购的供货及运输,2年预估采购量为氢气6000瓶、高纯氧气100瓶、二氧化碳2000瓶、氮气400瓶。本项目为年度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后24个月,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保证在买方提出物资需求的5天内将相关物资送至九江电厂指定地点。
2.3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至少具有1个气体供货合同业绩。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用氢气、氮气、二氧化碳的经营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气体的运输能力(生产商可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经销商须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提供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合同原件扫描件、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
(4)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邮 编:400011
联 系 人:张晓达、周畅
电 话:023-63602757、63602880
电子邮箱:chengqingshenhua@163.com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其他:无
| 招标人: |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杨永 |
| 电话: | 0792-65107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张晓达 |
| 电 话: | 023-63602757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chengqingshenhua@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