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7 18:06:59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宁夏煤业氧气、乙炔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详细货物名称、种类、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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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协议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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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815281 |
氧气\99.2% 40L/瓶 |
瓶 |
50000 |
宁煤各单位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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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790708 |
乙炔\≥98% 40L/瓶 |
瓶 |
55000 |
宁煤各单位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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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具体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指定时间。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5支付形式:100%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7框架协议执行:
2.7.1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月。
2.7.2框架价格调整:协议执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2.7.3 框架协议的执行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批次订单为准。
2.7.4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部分或全部投标产品需外购,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投标人须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
(4)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招标范围内标的物的1份及以上已完成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8.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8.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张丽娟 |
| 电话: | 0951-69713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公司4号楼425室) |
| 邮 编: | 750004 |
| 联系人: | 周万涛、张青杰 |
| 电 话: | 0951-69714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csie1213@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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