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2 09:41:14 阅读次数: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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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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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车 |
13座 |
辆 |
12 |
山东省东营市黄大铁路公司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唯一授权代理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款资格审查资料的“(二)制造商授权书”),同时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2份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的工程车的销售业绩,在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倒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车辆在交付使用时必须满足车辆注册地最新国家排放标准达到上牌条件并协助招标人办理上牌手续。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兰碧青 |
| 电话: | 0317-826797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赵英臣 |
| 电 话: | 010-58131171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614@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