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3 11:15:53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名称: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抑尘剂采购。
2.1.2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2.2.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如下:
|
序号 |
采购编码 |
采购编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12030501 |
抑尘剂 |
384 |
吨 |
2.2.2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2.3交货日期:根据货物的使用情况和存储要求,分两批供应产品,且在合同签订后紧邻的5月份到9月份期间供货,冬季气温低于零度时不供货。
2.2.4付款方式:第一批(占比总标的物数量60%)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到货验收合格6个月未使用或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第二批(占比总标的物数量40%),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到货验收合格6个月未使用或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2.2.5质 保 期:12个月(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2.6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税金+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费用)。(要求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满足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抑尘剂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每个合同相对应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合同金额的文字描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石达 |
| 电话: | 0479-22002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杨洋 |
| 电 话: | 010-57336350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2010694@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