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11:42:07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详细货物名称、种类、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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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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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006980 |
预应力钢绞线\1×19S-21.8mm\左捻\1860MPa |
KG |
14000000 |
宁夏煤业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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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以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2.7价格调整:本协议项下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价格不做调整,180天以后若因市场价格波动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货物或部分货物,其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波动范围在±10%(含本数)以下的,协议单价将执行至协议期满;波动范围在±10%以上的,对协议项下产品价格作出调整,调价周期设置为每季度调整一次。调价参考钢之家(http://www.steelhome.cn)发布价格作为价格调整依据,产品价格调整比例=(原材料价格波动比例×0.8)每次调价后原材料价格作为下次调整的基数,以此类推。
2.8框架协议的执行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批次订单为准。
2.9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
【2】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份预应力钢绞线的供货业绩合同且2份及以上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或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中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审核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高奉东 |
| 电话: | 0951-69713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公司4号楼426房间) |
| 邮 编: | 750001 |
| 联系人: | 李越堃 |
| 电 话: | 0951-697110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