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2 17:27:11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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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列尾主机 |
大准线、准池线、新准线各列尾检测点及万吨站,薛家湾列尾检修工区,点岱沟机务分公司 |
台 |
36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达交货地点 |
|
机车电台 |
台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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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 |
套 |
22 |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3)投标人为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有双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设备(列尾主机)、双模货列尾机车电台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以上要求需同时满足。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列尾主机(400MHz+400KHz)销售业绩至少3份,且每份业绩列尾主机销售数量均不少于50台,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相关合同及相应相应用户证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两条及以上重载铁路使用列尾主机,至少3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用户证明,要求每份业绩列尾主机销售数量不少于50台。以上要求需同时满足。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所投产品与朔黄线LTE-R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互联互通,与国铁太原局大同站管辖的湖东站使用的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互联互通的测试证明,提供以上两个互联互通测试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赵升 |
| 电话: | 136047776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李远、张龙胜 |
| 电 话: | 0477-432972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630@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