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5 10:14:17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四川公司金堂电厂2021至2023年石灰石采购(2年)
2.2招标范围:中标人承担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2021至2023年度石灰石供货及现场转运服务,供货量预计12万吨。(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若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石灰石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及对应生产厂商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地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正式检验报告,出具的报告时间需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报告内指标必须满足:氧化钙(CaO)wt% ≥52%;氧化镁(MgO)<1.4%;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止,具有石灰石供货业绩2个且其中一个业绩的供货量不低于3万吨(提供合同页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合同签字/盖章页);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详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资格审查等步骤混淆(购标审核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购标申请一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由专门业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可以进行标书款支付,请投标人关注购标申请审核情况并及时支付标书款,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法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提交新的购标申请,但已经提交的购标申请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后通过审核仍然可以在72小时内支付标书款。
为妥善解决投标人的咨询问题,建议将咨询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项目咨询:李佳奇023-63602793
其他咨询:李 潇023-63602680
网站及系统咨询:010-58131370
| 招标人: | 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易晓军 |
| 电话: | 028-681216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陈珂 |
| 电 话: | 023-6360287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chenker1983@hotmail.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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