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8 17:32:06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详细货物名称、种类、预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宁夏煤业物资公司标气、高纯气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附件.pdf
2.2交货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21年5月1日,预计结束供货时间2023年4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依次类推。
2.5支付形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2.6质保期:一年。
2.7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2.8框架价格调整:协议执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2.9协议终止条件:订单合同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标气或高纯气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张丽娟 |
| 电话: | 0951-69713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5房间) |
| 邮 编: | 750001 |
| 联系人: | 姚桂宁、张美娜 |
| 电 话: | 0951-697142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96@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