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9 14:01:48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1)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碳酸钙)原料是有限公司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暂估数量:18万吨,供货形态为固体颗粒,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1300吨的供货能力。 (2)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2×66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碳酸钙)是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暂估数量:14万吨,供货形态为固体颗粒,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800吨的供货能力。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同时为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石灰石,包括所用石灰石的供货、运输、装卸、性能试验、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采购单位 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吨) 技术参数 1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脱硫剂(石灰石) 180000 石灰石CaO≥50.4%(CaC03≥90%),氧化镁MgO≤2.0%,酸不溶物含量≤4%,粒径3mm-5mm 粒度标准过筛率≥90%,石灰石符合《HG/T2226-2010》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硫剂(石灰石) 140000 3 合计 320000 备注: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2.3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方机组运行需要确定。 2.4交货地点: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贸易商投标的可提供生产商的以上两项许可证),贸易商投标的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与生产商签订的经销合同。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电厂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产品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包括公章或合同章)。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卢让明 |
| 电话: | 0951-595984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何强、王旭 |
| 电 话: | 09516971429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