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8 11:27:44 阅读次数: 】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2302,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标段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4万吨,炉渣6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
1-5号机炉渣 | |||
2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4万吨,炉渣5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
6-7号机炉渣 | |||
3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
4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
5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
6 | 1-7号机粉煤灰 |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
其中1、2标段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具体要求包括:1、乙方单位需要无偿处置暂存地遗留的炉渣(如有),炉渣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乙方单位在暂存地堆放炉渣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全覆盖、及时清理排水沟系统等措施;3、乙方在合同结束前必须提前清理暂存地堆放的炉渣,并保证合同结束之日前将暂存地清空,合同结束之日起乙方无权使用暂存场地,如暂存地仍有炉渣剩余,甲方有权无偿没收;4、如因乙方使用造成暂存地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维修并恢复原样,如果乙方不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承包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至少3份从电厂购买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作为证明材料,必须合同首页、销售处置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a、第1、2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须具有并提供从电厂购买不少于14万吨粉煤灰的证明文件和不少于6万吨炉渣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具体购买数量、供货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供货方盖章;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2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封闭储存(指:封闭罐(船)装储存、封闭建构筑物储存)能力,同时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炉渣贮存能力,投标人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b、第3、4、5、6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须具有并提供从电厂购买不少于10万吨粉煤灰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具体购买数量、供货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供货方盖章;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2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封闭储存(指:封闭罐(船)装储存、封闭建构筑物储存)能力,投标人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c、投标单位有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需提供相关车辆或海船的证明文件(包括车辆行驶证、船舶登记证书、照片);投标单位无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需提供与本项目同期的或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并提供相应承运方的车辆行驶证、船舶登记证书、照片;
d、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1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第2包1000.0元,第3包1000.0元,第4包1000.0元,第5包1000.0元,第6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第2包0.0元,第3包0.0元,第4包0.0元,第5包0.0元,第6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5-25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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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邮 编:529228
联 系 人:邹彬
电 话:0750-5288317
电子邮箱:16101307@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20002962@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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