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09:32:07 阅读次数: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缆设备及敷设施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1451,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济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600MW,分两期开发建设,场址总约面积95.6km2,一期拟布置36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含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二期拟布置35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场区水深30m~33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2km左右,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并以 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根据风电场区域布置,结合电力系统规划发展,一期海上风电场项目拟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电力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缆敷设上岸;二期海上风电场与一期共用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电力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缆敷设上岸;2回海缆登陆后通过220kV架空线敷设接至陆上集控中心,再以2回220kV线路Π接至220kV银滩~泽头站。海上升压站至登陆点的220kV海缆截面选择为3×1000 mm2,长度约为2×34.5km。
本项目包括 1 个包,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海上风电项目2回(两期各1回)220kV海缆设备采购及敷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 220kV海缆设备采购及敷设施工
(1)2回220kV海缆总长约70km,3×1000mm2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在线综合监测系统(含AIS)等设备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现场试验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及指导。
(2)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全部220kV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码头进行装船交货验收。
(3)承包人应负责在上述各项海底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证、存放管理、检查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4)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复测、放样与优化、清障,完成220kV海底电缆全路径的敷埋施工,包括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海缆敷设路由许可、登陆申请报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与养殖户、渔民等涉及的利益者之间的协调,海底段敷埋施工、登陆段敷埋施工、穿堤施工(如需)、过路段施工(如需)、过水产养殖场段施工(如需)、上电缆终端塔段施工(含海缆锚固、余缆槽施工)等,海缆附件及保护设施采购安装。
(5)完成220kV海底电缆登陆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器的采购安装),海底电缆与升压站252kV GIS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海底电缆在海上升压站平台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海缆接地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6)完成220kV海底电缆海域段、穿堤段(如需)、穿堤后陆地段施工(如需),海缆与架空线路连接施工(含海缆终端、接地的制作及安装),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OPGW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7)完成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测试、交接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测试、交流耐压试验、光纤衰减试验、海缆线路参数测试等,且交流耐压试验需取得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
(8)海缆状态监测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涉及的所有的工作。
(9)完成余缆安全存储。
(10)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海)、海缆保护措施、运输通道、租用码头及临时建筑等所有临时工程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1)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施工手续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2.2 其他:交货批次和施工进度:计划220kV第一回路于2023年8月10日前交货,2023年9月5日前完成敷设;第二回路于2023年9月10日前交货,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敷设。具体时间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海缆敷设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交货地点:220kV海缆交货地点为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升压站及登陆点之间(具体场址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海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截面500mm2及以上)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
(2)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海底电缆敷设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导体截面不低于630mm2的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的完整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由两家不同专业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由海缆制造商牵头组成。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4-03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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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国华广场6幢B座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梅延文
电 话:0531-67753627
电子邮箱:1166800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于强
电 话:010-57337543
电子邮箱:12022135@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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